5 Easy Facts About 遺囑 Described

指定時應在遺囑中明確記載執行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基本資料。同時可以賦予執行人特定的權限範圍,讓指定程序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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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遺囑執行人不會只有一個,當執行、分配過程中出現爭執時,多會採用多數決方式決定,因此會有三或五人規劃較合適。

網絡上有大量免費的平安紙範本可供下載,亦有部分平台提供收費較低的自助訂立服務。

清楚寫明每項資產分配給哪位受益人。建議同時指定替補受益人(如首選受益人比你先過世的情況)。

在香港,我們常聽到「平安紙」一詞,但其法律涵義與「遺囑」有何不同?理解兩者的定義與區別,是有效規劃遺產的第一步。

離婚不會自動撤銷遺囑,但遺囑中關於前配偶作為遺囑執行人或受益人的條款會被視為前配偶已先於立遺囑人去世。

A: 遺囑 執行人 如果遺囑的真實性或效力存在爭議,且已經進入訴訟程序,那麼遺囑執行人的職務通常會受到影響,甚至可能停滯。因為遺囑執行人的前提是遺囑有效,一旦遺囑被認定無效,執行人就無從執行。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認為在遺囑效力確定前,指定或解任執行人沒有實益。建議您應優先解決遺囑效力的爭議。

誤區二:認為自製的平安紙「隨便寫寫」即可。任何遺囑,無論是自行草擬還是經律師代筆,都必須符合法定格式與簽署要求,否則將被視為無效。

被指定的繼承人如果年紀太小或年紀太大,沒有行為能力,就會需要依靠遺囑成人來執行遺囑的內容。

談到遺囑執行人權力,主要圍繞「確保遺囑落實」這個核心目標。其具體內容如下:

在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遺產的處理程序會相對複雜且耗時。首先,需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並取得遺產管理書。這一程序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且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由直系親屬申請,依次包括配偶、子女或其後代、父母及兄弟姐妹或其後代。如果沒有這些直系親屬,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可以申請。這種情況下的遺產分配易引起家庭成員之間的爭議,增加法律和情感的負擔。

當有上述情況發生時,身為利害關係人的您可以啟動解任程序。如果原執行人是由親屬會議選定的,可以請求親屬會議改選;如果是法院指定的,則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另行指定。

如果你希望將部分財產留給某位親友、照顧者、非直系親屬,甚至慈善機構,立遺囑便尤其重要。否則,結果未必可以如你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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